根据《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文件要求,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拟聘用递补人员刘阳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1月18日—1月24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我院将按照规定对各环节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18947951337、0471-5260344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