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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兴安盟乌兰浩特招聘社区工作者70人简章

【兴安盟】【社区】 来源:

[ 摘要 ]

为适应新时代社区建设需求,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提高社区服务管理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乌兰浩特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乌兰浩特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29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愿意履行社区工作者义务;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年龄在20周岁至37周岁之间(198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至2001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兴安盟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学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6.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乌兰浩特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乌市民政局和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统一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xamks.com)。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9时—2021年7月1日17时。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报考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2.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3.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9日9时—2021年7月2日17时。

(三)报名结果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即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笔试

1.本次考试为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本着“外防输入、内防输出”的要求,报考人员考前14天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凭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发热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12日9时—2021年7月14日17时。

5.笔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及工作实务》,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具体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时事政治、区盟市情等。

6.笔试提供汉语试卷,须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8.对于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9.综合成绩=《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及工作实务》笔试成绩+民族加分+职业资格加分,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0.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xamks.com)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

1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3次。

12.60分及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自拟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如有同岗位聘员出现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一份;属于国有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一份;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证书(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xamks.com)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

1.体检

(1)体检在乌市民政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乌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1次,仍不合格者或放弃复检的不予录取。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档案信息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乌兰浩特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乌兰浩特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xam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后,由民政局办理入职手续。

3.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乌市民政局备案。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工资及社会保险

(1)工资待遇

第一年工资为2300元/月,一年后按照《乌兰浩特市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的3岗12级套改工资。

(2)社会保险

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人员,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信息依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为准;

3.此简章由乌市民政局、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民政局咨询电话:0482-8248200;人社局咨询电话:0482-8299682;监督电话:0482-8299366。

乌兰浩特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lijian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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