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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伦贝尔市委统战部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呼伦贝尔】【公务员】 来源:

[ 摘要 ]

为进一步加强呼伦贝尔市委统战部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呼伦贝尔市竞争性比选工作有关要求,现面向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岗位为呼伦贝尔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市委统战部代管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职位层次为一级科员,具体岗位需求见《呼伦贝尔市委统战部2023年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单位需已完成参公认定备案)。

(二)报名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4.考录到旗市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实际发布公告时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7.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报名入职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争性比选程序

(一)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参加比选人员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时间5天,周六日正常办公,接受报名)。

2.报名人员填写《呼伦贝尔市委统战部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个人简历填写从就读本科至报名开始之日止的所有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务;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3.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经工作单位和旗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名并签字盖章。

4.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首次进入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录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意见,工作单位出具的综合文稿起草情况证明(证明需函头并加盖公章,内容需包括①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②牵头起草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文稿情况,需要把牵头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文稿至少两篇作为附件佐证材料一并提供)。复印材料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

5.将经工作单位和旗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名并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第四条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1,报名表上相同底版的照片电子版作为附件2,于截止时间3月12日17:00(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前报送至:hlbrswtzbgbk@163.com,邮件名称务必为“姓名+工作单位”。

6.报名材料需完整,审核材料后工作人员回复标明“确认报名成功”的邮件,作为报名成功的凭据。如果报名材料不完整,工作人员回复标明“报名未通过”的邮件,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等待回复确认。3月12日17:00(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之后收到的邮件,不视为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材料,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比选职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报名表》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材料间相互矛盾的,审核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原因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审核通过的,于3月13日17:00前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笔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定于3月15日进行。竞争性比选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竞争性比选职位。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纸质版《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察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尤其要重点考察综合文稿起草能力。笔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成绩单(包括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和本人成绩、本人是否进入面试情况)于3月16日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

(四)面试

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名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若第3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3月16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并将《面试通知书》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

定于3月18日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纸质版《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的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等。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当场评分并公布面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内公布。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笔试、面试全程进行监督。

(五)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无特殊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即为考察对象。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及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把严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等。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就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考察通过人员名单在市委统战部和考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审核通过后,该人员进入岗位考察期。

2.岗位考察期。岗位考察期为1个月。考察期内,由市委统战部安排具体工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视情况进行递补。比选人员在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3.办理手续。岗位考察期满合格后,根据工作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办理调动等手续。

四、其他

(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二)报名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放弃。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统战部2023年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16371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呼伦贝尔市委统战部2023年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岗位需求目录

2.呼伦贝尔市委统战部竞争性比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委统战部   

2023年3月7日   

附件1岗位需求目录.docx        

附件2竞争性比选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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