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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沧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08名公告

【河北】【遴选】 来源:

[ 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10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职位计划择优录取。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遴选范围: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遴选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 4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四级联考招录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4.遴选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计算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4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经乡镇换届选举当选“三类人员”的;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在沧州党建网(http://www.cangzhoudj.gov.cn)发布公告,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党员先锋公众号发布消息,此后需要发布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沧州党建网和沧州党员先锋公众号。

五、报名

(一) 报名办法和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在沧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4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出具的报名材料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同时带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沧州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网上下载)。除上述资料外,根据职位不同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附件3下载样式),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要在推荐信中注明,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选调生提供《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遴选职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考生于12月11日-12日到报名地点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考点按疫情防控标准要求设置考点、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按疫情防控标准参加笔试。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数与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该职位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

(三)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根据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公布笔试结果。12月20日前在沧州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的人选。

七、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全部外聘考官。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12月26日、27日。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职位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考察人员,须出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请考生根据职位条件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市纪委监委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应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2160107 0317-2166016

1.沧州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条件表.xlsx

2.沧州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审核表.doc

3.推荐信(式样).docx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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